5月24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涉及购房补贴、首付比例、公积金额度等。
文件提出,鼓励开展“置业送消费券”活动。对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县域内在建、在售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的,前500套购房者发放消费券,每套住宅发放1万元消费券(政策发布后,由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网签合同编号生成时间先后顺序认定),发完为止。开发企业按等额购房款予以抵扣,待房屋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由开发企业持消费券与县财政集中兑付。
开展团购优惠等促销活动。对齐河县区域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团体等开展团购优惠活动(一次性团购3-5套成团的,优惠15000元/套;一次性团购6套以上成团的,优惠20000元/套);对齐河县区域内企业新入职人员、满一年以上进城务工人员购房优惠10000元;对农业合作组织成员购房优惠10000元;对优先入学特殊群体(烈属子女)购房优惠10000元;对本县自2021年以来公开考录、回引、引进、调入齐河就业的优秀人才及外地交流的干部购房优惠20000元;购房同时购储藏室、车位、车库优惠10000元;⑦对60岁以上购房群体购房优惠10000元;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购房优惠25000元。
文件明确,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以上政策除团购政策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外,其余优惠政策同时符合条件时,以单项最高优惠额度为准。同时,齐河县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推出优质房源、优惠政策,吸引群众购房置业。
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齐河县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手续的,给予购房者房屋成交价1%的购房补贴。
全面落实购房退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购房享受人才、驻军安家补贴政策。落实安家补贴政策,对在本县全职创新或创业的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对在本县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驻齐部队军人购房按照县相关政策执行。
优化公积金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一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购买齐河县行政区域内新建高品质住宅项目使用住房公积金(高品质住宅指符合《德州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引》并经住建部门认定的项目),在原有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齐河县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原有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原有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5万元。额度暂时不与缴存时间挂钩,有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资金需求。
齐河县还将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齐河县将开展“换新购”、“带押过户”服务。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条件,促进一二手房联动交易,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放心买”服务,对“卖旧买新”家庭购房的,企业可延长认购期,同时由中介机构提供二手住房加推服务,若旧房未能售出,开发企业按照约定退还认购定金,购房人无需承担违约风险。全面推行“带押过户”,扩大覆盖范围,简化办理程序,在二手房、工业、商业等不动产交易中全面推行“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办理既可在同一家银行,也可在不同银行;商业、公积金及商业与公积金组合均可办理。
建设房产交易超市。涵盖新房销售、二手房交易、装饰装修、家电建材等,拉长房产交易产业链,方便群众线下选房购房,实现按市场规律长期运营。
文件还提出,“畅游齐河、乐享购物”惠民行动。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凡是购买齐河县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家庭,可获得价值1000元的“家庭旅游票”(具体景点待定)或“家庭购物卡”(具体商超待定),自获得旅游票、购物卡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房家庭可以凭此票免费畅游齐河县景区及景点或凭卡在指定商超购物。
文件要求,持续组织房交会等各类房产促销活动。精准化、多样化举办房交会等房屋推介活动,针对济南地区购房客户,开展专项宣传推介,鼓励房企推出优惠活动,吸引群众购房置业,针对开发区、生态城、祝阿镇、华店镇、表白寺镇等地工业园区、企业集聚区,组织开发项目进企业开展精准宣传推介活动。建设线上房产超市,实现“地图查房”、“按价找房”等功能,方便群众足不出户看房选房。
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政策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8月15日,购买县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户,可凭县教育体育局、住建局认定的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到网签住宅所在学区的小学或初中申请办理2024年新学年报名入学(包括一年级新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转学),暂不做户籍要求,实现“网签、备案即入学”。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直接接收;申请就读学校无接收能力、无空余学位的,由县教育体育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其他原有政策不变。该网签住宅待实际居住、办理不动产权证后,购房户须将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至该房产地址。